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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政法第21條:「 中華郵政公司得於道路、住宅、商場、工廠、機關、學校、公私團體及其
他公眾出入處所,設置收
受郵件專用器具,以收取郵件,並應得其所有權
人或其管理人或管理委員會之
同意

評析:換言之就是郵箱,但不是你中華郵政公司想設就設,必須尊重所有權人及公寓的管委會。

 

郵政法第22條:「 各類郵件,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。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
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、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,不在此限。
郵件無法投遞,應退還寄件人。無法退還,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。
經過相當時期,無人領取時,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。」

評析:意思就是如果不能寄,就還給你,你若不領且經過一定時間,郵局想對你寄的東西怎麼樣都行

 

郵政法第23條:「 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二人以上者,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。
前項郵件在未投遞前,收件人間發生爭議,向中華郵政公司聲明,對於其
郵件之收受已提起訴訟時,應依確定之判決或訴訟結果投遞之。

評析:

原則上:可以任意投遞給其中一個人

例外:發生爭議時,則要依判決或訴訟結果去投遞

 

郵政法第24條:「 收件地址係地面層以外樓層之郵件,依下列方式投遞:
一、地面層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者,各類郵件得
交管理服務人
員或郵件收發處收領

二、無法依前款規定投遞、地面層未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而僅
設置受信設備、對講機或電鈴者,平常郵件投入受信設備,掛號郵件
及欠資郵件,請收件人至地面層領取或補付欠資。
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無法依前項規定投遞者,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
關投遞規定辦理。

評析:一般郵差送信到公寓時,一般都是直接交給保全居多。

如果沒有保全就放到一個統一性的郵箱。

但是掛號通常是重要文件,一般具有重要性,都需要通知受信人領取並且簽名。

而包裹有時候會是貨到付款的情形,故需要請收受者繳費。

 

郵政法第25條:「 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收件人之真偽,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。

 

郵政法第26條:「 凡以運送為業之鐵路、長途汽車、船舶、航空器,均有輔助載運郵件及其
處理人員之責。
前項載運費用,得由
中華郵政公司與運送業者商訂之。

相關法條

郵政法第45條:「 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,有下列情事之一時,處
新臺幣
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:
一、無正當事由拒絕載運郵件。
二、故意延誤載運郵件。」

郵政法第44條:「 第三十七條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,於依第二十六條規定負輔助載
運郵件責任者之服務人員
,適用之。
」(這個輔助人未必是郵差)

 

評析:運費的商訂,郵局不具有重大性,如果還要交給交通部審查,會造成交通部瑣碎的事情很多,故只要郵局及業者自行商定就好。

 

郵政法第27條:「 郵政服務人員為遞送郵件或郵政公用物,經過道路、橋樑、海關、渡口等
交通線路時,有
優先通行權

 

郵政法第28條:「 主管機關派員或會同警察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,進入違反本法之場所
實施檢查,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,該場所之所有人、負責人、居住人、看
守人、使用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,不得規避、妨礙或拒絕。

相關法條:

郵政法第43條:「 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,規避、妨礙、拒絕檢查或提供資料者,處新臺幣
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
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
評析:這是一種內部審查機制,但是主管機關有權利選擇是否會同警察機關或直接派人去查

 

郵政法第29條:「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:
一、包裹郵件、快捷郵件、報值郵件、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、被竊或
毀損。(
快報保包)
二、前款以外之其他各類掛號郵件
全部遺失或被竊。
三、限時郵件、快捷郵件遞送延誤,經查明為中華郵政公司之
過失所致。
四、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。
前項求償權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由收件人行使:
一、收件人提出證據,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。
二、郵件一部毀損或被竊,收件人
收受其餘部分並聲明保留求償權。
寄件人或收件人除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補償外,不得依其他法律向中華郵政
公司請求賠償。

相關法條:

第31條:「 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列郵件,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不得請求補償:
一、因郵件之性質或瑕疵致損失者。
二、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。但保價郵件,以因戰事
致有損失為限。
三、在外國境內損失,依該國之法規,不負補償責任者。
四、郵件係禁寄物品或其他依法規不得遞送之物品者。
五、因郵件未妥為封裝,經告知仍未改善致損失者。
六、收件人無異議接受郵件者。

評析:快報保包只要由一部份遺失就可以求償,這在這以外的郵件則必須全部遺失。

快捷以及限時本身就強調速度,當然不能延誤。但除非中華郵政公司能證明他們運送過程並沒有過失,否則仍需要賠償。

違反規定運送當然要賠償!

一般賠償的對象都是以寄送人為主,但是在例外時賠償收件人。如:如寄件人轉權利轉移給收件人,或者收件人先收未遺失的一部並聲明保留賠償權。

 

不必賠償的情形:

第一項的舉例:例如你寄快爛掉的水果。

但是保價郵件的保護極為嚴謹,只有在戰事導致毀損,不然通通要賠償。

如果外國遺失或毀損,當然會優先尊重當地法律有沒有賠償的問題。

自己寄違禁品本身就具有很高的可責備基礎

沒好好裝,通知還部裝好,白話來說就你自己的過失。

無異議→誰叫你讓自己的權利睡著?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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