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動機】
因為有朋友在做,好奇之下,就去找了相關資訊,本文的內容包含了朋友口述及網路資訊。
先講結論,如果你不想浪費時間,最好不要去嘗試。如果你還是想要去,就努力去做吧
相關情報
【徵才廣告部分】
相關網址:
104部分→https://www.104.com.tw/job/7kmn3
Dcard部分→https://www.dcard.tw/f/job/p/241365671
關於f起薪部分,104上面說是36,000元
但是根據從業的朋友說,品牌推廣人員,這份工作是沒有底薪的。
其實工作就是跟業務一樣。
【薪水部分】
這裡提供一個參考,讓想從事的人自己去判斷,合不合適。
首先,這份工作的工時平均達9小時(資訊來源:比薪水),因為業務人員要每周去到不同的縣市的加油站進行銷售。
但是關於工時應該是沒有把從外縣市回到公司的時間算進去的(資訊來源:朋友口述),所以實際上你在工作的時間上會更長,而且假日有時也工作但不強制(資訊來源口述)。
那我們來合理計算一下,應有工資的期望為多少,目前最低時薪為183元,用平均9小時計算,假日沒有加班的情況計算。
那你對於薪資的期望應該是183元X9小時X22天,也就是36,234元,我想這也是為什麼104會用36,000元這個起薪的原因(台中市是34,000元)。
請注意,36,234元,只是你最低應該要獲得的薪水,稱不上高薪。
也就是如果你達不到這個薪水,你的薪資比打工人還要低。
關於通勤時間要不要算入工時,此部分一直有爭議,但對於純粹雇傭人員只要超過8小時就應該列入加班時間,此部分後面會詳解。
資訊來源:勞動力量網
然後面試通過後,一周內試用是否有通過,公司都會發5000元。但千萬別覺得你賺了(9小時x183元x5天=8,235元)
千萬別覺得他有篩選制度就是好事,因為你的業績決定你的經理是否可以抽成,你的直屬主管是否能升遷,他們當然要在意。
面試難度,基本屬於低,只要肯做就行,裡面的普遍年齡層偏低,因為社會新鮮人在剛出社會時,很多帳是不會算的,見識也相對比較少,容易被迷惑。
【工作內容部分】
其實我有點想不通,為什麼不直接說是聘請業務人員就好,要設立品牌推廣人員的職稱,可能聽著比較高大尚吧
如前所述,就是去各個加油站,去免費幫人擦後照鏡,推銷場品,產品是水蠟(pure wax)
對於能力培養部分,就是教你如何用銷售五步驟,成交產品。(公司強調到一周就能速成)
首先,對於未來想從事業務的人而言,抗打擊心理重要,因為一件產品要成交,10人裡面有1人就算不錯了,但在遇到成交前,你通常要先碰到數個拒絕。
所以對於抗打擊程度,我倒是覺得可以在這裡被培養。
個人想法:
如果強調7天內就能學會,這意味著這行並不需要多精深的技能,不到業務的程度,充其量只能算是純粹的銷售,跟大賣場負責試吃推廣的人員,其實差不了多少。
我周邊有一些大廠牌的業務人員,真正的業務技能,表面上是看不出端倪的,不太可能短時間內就學成,需要大量的經驗。
這種經驗,包含洞悉有需求的人,背後的顧慮是什麼。以及他跟你對話中,透露出來的關鍵訊息掌握度。
當然你可能會說,這不是廢話嗎?但是我還真要說,一般人對於對話背後的想法、關鍵訊息的敏感度其實很低,導致很容易錯過潛在的成交客戶。
業務跟古代將軍某種程度上是一樣的,沒有親上戰場,最終都只會淪為紙上談兵。
【升遷部分】
這是每個職場上的人都很在意的事,但這家公司的確是憑實力說話沒錯。
但是要說明的是,只要沒有達到經理的位置,無論你處於何種位置,都是領不到抽成的。
但我個人覺得不優的原因是,但凡是公司的小主管,因為對上級負有完成目標的義務,對下級則有員工訓練的責任,所以一般都是會有一點加給。
他有其中第一個位階,除了達成一定業績,是你要負責面試一個人員,無論這個人是否有入職都可以晉升。
但仔細想想這真的是好事嗎?這等於公司省去了人資,把人資的工作丟給業務,一個月就為公司省下了3萬多的工資。
據口述,一個經理需要成功帶出大約40~50人的團隊,模式上就很無限接近直銷。
但因此我個人就產生了一個疑問,假設帶你的人是A,A帶出10人,你帶出30人,這樣他的團隊就有40人,A只要達成其他目標就可以晉升為經理。
那麼問題來了,你帶出的30人團隊,是算在A底下,你要晉升時,你帶出的30人是否算是你的團隊?還是A的團隊?
再來就是,根據比薪水網站的情報(總共3則,由於該資訊要付費,這邊不直接貼截圖,口述),平均薪水約為27K
情報內容是
【情報一】早上會先做激勵士氣及模擬銷售的訓練,大約中午抵到指定加油站推銷,晚上七點才回到公司。
【情報二】吃飯時間並不固定
【情報三】每周業績要達3萬才有底薪,平均每天要賣出7組
【情報四】週薪制
【情報五】工作氛圍愉快
個人吐槽:如果連工作氛圍都不愉快,真的不知道公司還有什麼特點了
【情報六】沒有勞健保
【情報七】新人陣亡率高
以下補充:上面有兩人情報顯示,該公司有洗腦的作法,具體怎麼洗不知道,但可以想到就是各種畫大餅跟PUA吧
【法律部分】
首先這間公司並沒有為品牌推廣人員投保勞健保,從法律關係的角度觀察,應該是屬於承攬關係。
但是法律上的承攬關係,主要是已完成工作為目的,而發包人對承攬人用什麼方式完成目標,並沒有上下的從屬關係。
但是根據知情人員,地推人員不但要定時到公司,連銷售都要按照他們所教的銷售五步驟。
所以是否屬於純粹的承攬,有很大的疑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