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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段論法雖然起源很早,而今仍在使用。

 
一、內容
大前提:就是規定
小前提:對象的具體情況
結論:是否符合規定
 
二、例子
大前提
如果吃東西,不洗手,就會被老師罰站
 
小前提
小雨吃漢堡,沒有洗手
 
結論:
 小雨符合被老師罰站的要件。
I.R.A.C
I=對事實問題作定性?(該不該成立竊盜罪)
R=法條
A=分析是否符合要件
C=結論
 
大致上來說是一樣的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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